抗日战争爆发后,国共实现第二次合作,两党都决定在土地政策上作出调整,共同实施孙中山先生在1924年签署的“二五减租”令,即减去地主地租额的25%。但是“二五减租”只在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实行,在国统区基本上未实行。1940年以后,国民政府停拨八路军军饷,并加紧对陕甘宁边区进行经济封锁。边区政府只能向内解决经济困难,农民以高度的爱国热情,每年都超额完成了边区政府下达的救国公粮征收任务。与此同时,党中央号召根据地党政军开展大生产运动。在国统区,因粮价上涨,国民政府在1941年将田赋征币改为田赋征。